党委中心组2018年第五次学习暨召开第七次校党委会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点击量:582
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按照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相关部署安排,现将2018年第五次中心组(扩大)学习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 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09:00;
地 点:慧宇楼102会议室;
参加人员: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交流发言。
三、重点学习内容及发言安排
1.学习传达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宗教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2.学习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主要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中央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决定;
4.传达学习省教育厅有关“精神传销”相关文件精神;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四、五、六讲(自学);
6.发言安排:交流发言:校长助理、机关党总支书记俞竹青同志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发言;教育学院院长薜斌同志围绕全国教育大会发言。
四、学习要求
1.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认真学习原文。
2.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围绕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国庆节前交党政办汇编。
3.党委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习笔记,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
五、第七次校党委会会议
参加人员:校党委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会议议题:详见会议议程。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