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点击量:693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
       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安排,现将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研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定。
      二、学习时间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三、学习地点
     海源校区慧宇楼102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后勤保卫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宁凡副校长。
      五、集中学习安排及重点发言人
    (一)观看全国各地创新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视频。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作交流发言(朱欢勋作主导发言,党委委员逐一交流发言)。
    (二)观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专题报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王昆来辅导发言,党委委员逐一交流发言)。
    (三)校党委书记原红凯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总结发言。
      六、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学习的同志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会,并注意会场纪律,如有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校党委书记请假。
    (二)参加学习的同志要根据学习的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认真自学,集中精力参加集体学习,并积极做好交流发言。
    (三)党委中心组成员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习笔记,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