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4-13 点击量:1249
各院(系)、部门:
为净化校园环境,美好校园氛围,防止“白色垃圾”对校园的污染,学院自本学期起实行了在校园内部禁止使用“白色垃圾”的决定。为进一步落实学院禁止“白色垃圾”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各院(系)、部门须在师生中继续加强禁止使用“白色垃圾”的宣传,告知师生不得将校外“白色垃圾”制品带进校园,并要求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对学生使用“白色垃圾”行为进行监督。
二、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食堂、商铺的管理,并安排人员进行抽查,禁止销售、使用“白色垃圾”制品,违反规定者,可取消经营资格。
三、保卫处须提高门卫管理工作要求,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禁止从校外将小塑料盒、餐盒等白色垃圾制品带进校园。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