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4-07 点击量:1324
根据理事会要求,并经2010年4月6日上午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全校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应列入而未列入商学院财务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形成的资产,均纳入自查范围。
二、请各单位将自查报告于4月7日(周三)下午17:00前报财务室杨静萍老师处。未按时报送者,一经查实,将做严肃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确有“小金库”的,须同时报送所有的明细账、日记账至财务室。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财 务 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