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8 点击量:1580


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9年端午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528-30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共3天,其中528(星期四、农历端午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30(星期六)照常公休;531(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9 (星期五) 531日(星期日)上班,补上529日(星期五)课程。

二、各院(系)、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放假期间,交通车停开。

请各部门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