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1 点击量:3659


各学院、部门:

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节假日安排的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迎新和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201498,共1天。967日(星期六、日)正常上班、上课。99(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教学安排:96(星期六)补上108(星期三)的课程;97(星期日)补上109(星期四)的课程。

“国庆节”放假时间:2014101109日放假,共9天。928(星期日)、1011(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教学安排:928(星期日)补上106(星期一)课程,1011(星期六)补上107(星期二)的课程。

如图示:

9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1

2

3

4

5

6(上班)

7(上班)

8(休假)

9

10

11

12

13

910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28(上班)

29(上班)

30(上班)

1(休假)

2(休假)

3(休假)

4(休假)

5(休假)

6(休假)

7(休假)

8(休假)

9(休假)

10(上班)

11(上班)

1012后恢复正常工作和休假时间

二、假期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确实做好“两节”期间两校区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2、放假期间,各中层干部需要离开昆明的,须报学院分管领导备案;辅导员需要离开昆明的,须报所在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备案,保持手机畅通。

3各学院、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大局意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联系畅通。值班部门要做好值班记录,节后将值班记录交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另行通知(详见“学校公告”网页)。

4、请各学院、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涉及到值班的部门请将值班表于2014916前报学校办公室沈丽晶老师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与值班记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各单位要加强教工的遵纪守法教育工作,严禁酒后驾车、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节日期间是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

三、假期值班

两校区学院领导值班电话:0871-68301155

1、海院校区: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8301007

2、杨林校区: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798529667986345

3、相关职能部门值班人员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领导干部离昆备案表

学校办公室

201491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领导干部节假日离昆备案表

部门名称

 

序号

姓名

职务

离昆时间

离昆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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