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第四次教职代会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点击量:1733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会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将召开第四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研究表决《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章程》和《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奖惩条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618(星期四)下午14:30

会议地点:慧源楼102国际报告厅,会期半天

二、参会人员

各学院、部门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名单另附),工会委员。

三、相关事项

1、本次教职代会将专题讨论、表决《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章程》和《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奖惩条例》,请各位正式代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2、请全体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对号入座。

 

特此通知

 

附件: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

一五年六月十五     

 

附件: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名单

 

1、学校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

正式代表:王昆来、张媛媛

列席代表:杨  

2、人力资源部

正式代表:张  

列席代表:黄  翮、张煜

3、招生处

正式代表:王 凯

列席代表:尹  

4、教学事务部、督导组、考试培训中心

正式代表:张学高、李  

列席代表:施媛波、田志军、赵  

5、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审室

正式代表:孙贤平

列席代表:李宏伟、严家仙

6、学生事务部

正式代表:俞竹青、刘裕萍

列席代表:刘燕、闫卓慧、奎亚波

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正式代表:曾  

列席代表:侯宇霞

8、计划财务处

正式代表:淤 婷

列席代表:童精明、赵心泽、赵春妹

9、招标办、基建处

正式代表:刘梦妍

列席代表:宁永刚、田义军

10、后勤处(含公寓管理中心)

正式代表:白  龙、王  文、卫娅、施云凤、李文良

列席代表:章新平

11、保卫处

正式代表:李楚生、冯仲明

列席代表:冯海邻

1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正式代表:赖文刚、赵  

列席代表:杨剑宁

13、图书馆

正式代表:邵海涛、李阳洋、李  佳、张丽琼

列席代表:李静杰

14、工商管理学院

正式代表:赵宗泽、唐静、喻红莲

15、会计学院

正式代表:董  利、何  

列席代表:那  薇、杨高茂

16、经济与财务管理学院

正式代表:何福全、杨嬿琳、廖四华、杨树元、张梅荷、单英

列席代表:杨洪涛、杨俊生、周晓丽

17、工程与信息学院

正式代表:王以杰、白雪楠

列席代表:赵  喜、张树梅

18、语言文学学院

正式代表:杜国海、刘晓康、刘继虎、代世萤、楚承华、李洪清、张宇超

列席代表:宁  凡、杜瑜
19
、法学院

正式代表:林怀满、夏艳华、杨冬香

列席代表:冯治良、王雪、冯丽

20、艺术学院

正式代表:刘学民、严维国、杨  涛、李  雅、刘凌

列席代表:屠维能、刘娅、孟保全

21、教育学院

正式代表:梁正卿、薛  斌、陆家领、谷晓丽、高  

列席代表:李琳、张树丽

22、思政与公共课教学部

正式代表:原红凯、单琼花、陈传明、朱丹红

列席代表:诸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