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13 点击量:207
寒假将至,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1-16周为课堂教学,17-18周实践,19周起期末考试,教学事务部要统筹做好期末考试安排。
(二)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要求完成阅卷、成绩登录、上报本学期教学总结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各项相关工作。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学生2026年1月12日放假;教职工2026年1月19日放假(未完成本学期工作或假期有工作安排的人员除外)。假期中,所有教职工须根据相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参加培
训、学习、研讨及与工作相关的走访、调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并按要求形成相关报告。
(二)收假时间:学生2026年3月7日-8日注册报到;教职工2026年3月5日到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