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授予学生刘宏睿和胡建文 学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6-01 点击量:625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授予学生刘宏睿和胡建文

学士学位的决定

 

我院2021届结业生刘宏睿、2018届结业生胡建文,根据《关于办理结业学生返校考试的管理规定》,返校参加考试,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提交的拟授士学位学生刘宏睿和胡建文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全票同意。

本次投票投票委员7人,实际投票7人,符合规定,投票方式有效。表决票数共7,按规定,同意票数超过2/3即为通过。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同意授予刘宏睿和胡建文学士学位。

特此决定。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