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7 点击量:387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峻锋奖学金”办法。
一、奖学金设立宗旨
为了激励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德法兼修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院法学专业2013届毕业生,云南璇宇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沈峻锋律师决定在法学院设立“峻锋奖学金”。
二、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名额及奖金标准
评选对象为首次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A证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奖金每年20000元,由达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分数线应届毕业生平均分配。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A证分数线(主、客观题均达到A证分数线)。
四、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由四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三)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在法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本办法适用于法学院2021—2025届毕业生。
六、本办法由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昆明城市学院
二0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