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9时,在法学院2017级辅导员幸达及法律援助中心副社长张威的带队下,法学院2017级三班的同学踏入了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的大门,进行了期待已久的法院旁听实践活动。
庭审伊始,书记员强调庭审的纪律,本次庭审共审理两个案件,分别是贩卖毒品案和盗窃案,本次庭审审判长由刑事审判庭庭长赵寿花担任,并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首先审理的是贩卖毒品案,依照程序开始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被告也深知自己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虽然其有吸食毒品并被行政拘留的前科,但他陈述自己有坦白的情节,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随后审理的是盗窃案,被告因为喝醉酒后不小心走进被害人家中并盗取了现金和录像机,被告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但是当看见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的DNA与自己DNA完全匹配的时候,被告不得不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同时也深感后悔。两个案件都是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在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在幸达老师的带领下有序离开了审判庭。
此次法院旁听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严正,同时也有利于同学们更加清楚地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并深化了对法律实务的认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古人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人生苦短,警示众人千万不能误入歧途乃至走向犯罪的深渊,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
撰稿:法律援助中心 申容
编辑:法学院新闻中心 叶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