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勤勉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06-30 点击量:40


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2009届毕业生、江苏城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名虎校友为了激励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德法兼修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决定在法学院设立昆明城市学院“勤勉奖学金”。为了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名额及奖金标准

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法学院大二、大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且学生为孤儿,或学生所在家庭为农村建档立卡户、城市低保户等中央重点保障人群,或学生在评选年度家庭出现特别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每年每个年级评选2人,奖学金为5000元/年/人,共计20000元(贰万元)

二、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乐观向上,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高低进行评选。

(五)入学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3分进入排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5分进入排名。以上两项加分不可以叠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在上一学年度有课程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

(3)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4)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行为。

三、评选程序

各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符合申报奖项的学生规范填写申报奖项材料,所填内容必须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一)个人申请

符合各类奖项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本班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民主评议

各班辅导员在收齐学生申请后,组织班、团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选条件及标准提出本班拟推荐候选学生名单。

(三)学院评审

法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班级提交的候选学生进行再次评审,得出获奖学生名单。

(四)公示

候选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五、本办法由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昆明城市学院

  二0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