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04 点击量:617
昆明城市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 录
1总则 ...............................................................................................................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 1
1.4工作原则 ....................................................................................................1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 3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
2.2主要职责 ..................................................................................................... 3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 4
3.1预防 ............................................................................................................ 4
3.2预警 ............................................................................................................4
3.3信息报送 ......................................................................................................4
4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5
4.1火灾事故 ..................................................................................................... 6
4.2交通事故 ..................................................................................................... 7
4.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8
4.4拥挤踩踏事故 ..............................................................................................9
4.5建筑物倒塌事故 ..........................................................................................11
4.6煤气中毒事故 .............................................................................................. 12
4.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3
4.8校园爆炸事故 .............................................................................................. 13
4.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4
4.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 15
4.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16
5善后与恢复 .......................................................................................................17
6应急保障 ...........................................................................................................17
6.1信息保障 ......................................................................................................17
6.2物资保障 .......................................................................................................17
6.3人员保障 ........................................................................................................17
6.4培训演练保障 .................................................................................................. 17
7附则 ....................................................................................................................18
昆明城市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云南省教育系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1.4.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也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总支书记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二级学院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域和管理薄弱院系,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3.2预警
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3.3信息报送
3.3.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院、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不得延误。坚持边报边查,查明即纠的原则,第一次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可以先电话报告,随后迅速以书面材料报告);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报书面、较全面的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3.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学院、部门,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至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4.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4.1.1报警、报告
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1.2应对措施
(1)保卫工作人员或现场教师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10。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4.1.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4.2交通事故
4.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 (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不在现场,应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4.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职工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4.2.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4.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3.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的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3.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4拥挤踩踏事故
4.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10、12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4.2应对措施
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置
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4.4.3善后工作
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5.1报警、报告
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4.5.2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5.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4.6煤气中毒事故
4.6.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4.6.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4.6.3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最新情况。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
4.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4.7.1报警、报告
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时,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4.7.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4.7.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4.8.1报警、报告
发生爆炸事故后,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4.8.2应对措施
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4.8.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4.9.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4.9.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政府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9.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4.10.1报告
发生断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 110,同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4.10.2应对措施
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10.3善后工作
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4.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4.11.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取得安全保卫援助。
4.11.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11.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当地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
6.4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昆明城市学院后勤保卫处
2013年4月4日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南红董事长、王昆来校长
副组长:原红凯书记、朱欢勋副书记、俞竹青副校长、宁凡副校长、黄桂林副校长、庞宇校长助理
成 员:侯惠焱、彭 浩、李宏伟、赵春妹、许晓波、孙志清、刘 燕、杨高茂、李 超、李静杰、王辛硌、辛志红、赵宗泽、樊 舒、者贵昌、吴登云、林怀满、邓荣榜、薛 斌、刘 娅、杨欣玲、陈梅、李贵芳、寸楠芳、李尚玉、刘继红、何银芳、车丹、金亚萍、王亚文、李晶、胡鹏刚、黄杰、李云、朱丹丹、周翠云、周晓婷、艾锦龄、张丽容、王其川、李立秋、陈明、刘宏伟、李春梅、赵倩、石莎莎、朱珍、李丽斯、王雨瑶、曹恒、李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