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更加充分发挥和调动校内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使学校的各项资产管理活动的内容切实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二级资产管理员。
第二章 细则
一三、资产管理员聘任与管理
1.本办法所称的资产管理员,是指按程序由各学院、部门推荐,学校正式聘任从事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兼职)的人员。
12.资产管理员聘任条件
(1) 属资产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
(2)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3.资产管理员的调整与变更
(1)资产管理员在任期内,由于机构或岗位调整需变更的、或申请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辞聘的,所属单位应及时推荐继任者,并按相应的程序完成新聘资产管理员的工作。新任资产管理员应在资产管理处主持下新任资产管理员应在资产中心主持下,完成新、老资产管理员交接手续,否则不能变更或办理离校手续;
(2)未按学校规定办理资产管理员交接手续,单位随意调换资产管理员岗位或资产管理员擅自离岗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责任。
二四、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应积极对本院系、部门教职工宣传工作职责,让大家了解办事流程及职责归属;
2.参与拟定本单位资产申购计划,并按要求报资产管理中心。每月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申报,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特殊情况需额外增加物资,可与资产科商议后可与资产中心商议后,申请调配或单独购买,杜绝对资产的浪费和闲置,对某些可修复的二手固定资产,应服从学校调配;
3.负责本单位新购资产安装、使用条件的落实工作。协助做好新购资产验收工作;
4.负责资产设备日常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的建档及账、物的日常管理。做好各项建设和仪器设备的归档和存档工作。设备要妥善保管,每学期进行1次设备账物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接受资产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的检查并配合接受资产中心每年一次的检查。
55.负责本单位资产信息、明细账务等资产数据库的更新与日常维护。二级管理员每月底应在资产系统中查询比对本院资产变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应立即向资产科反应,配合查证问题所在;
66.负责本单位资产维修、更新、报损、报废等信息报告。协助资产管理中心处收集、处置报废资产;
78.负责本单位离职或调换岗位人员,离岗前的资产回收或移交工作;
889.配合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与资产管理有关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工作,积极参加资产中心开展的培训与会议;
9910.完成其它与资产管理相有关的日常工作。
五、奖惩规定
1、奖励:以全年为一周期,由资产中心评分,对当年表现突出,资产管理清晰,工作态度认真积极的二级资产管理员,进行嘉奖表扬及一定的现金奖励;
2、惩罚:工作拖沓、对资产工作不重视,不了解所管理资产情况,工作敷衍回避的资产管理员,资产中心会在年终考评时提交相关意见,作为该同志考评依据;所辖资产出现大量遗失、无法说清去向的资产管理员,根据遗失资产金额,应作出相应赔偿。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