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17 点击量:1542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学校所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特殊批准的除外);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
2.下班后,要自觉关闭办公室电灯、办公电脑(包括显示器)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立即关闭。做到人走关灯及其他用电设备。
3.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
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禁止私拉、私接电源线、宽带线和照明工具,需要时应向公司申请办理。
5.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耗电设备,不准有明火。
6.禁止任何损坏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7.学校员工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上报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进行安全排查。        
教室设备用电管理规定:
1.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强烈意识,节约每度电。
2.教室、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水壶、电火锅等电器。如有违反,除没收电器外,按有关制度执行相关处理条例。
3.上课不使用多媒体时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
4.学生晚自习后必须关掉教室日光灯; 洗手间灯由保安人员负责关闭。
5.学校物业老师定期巡查校园,检查教室实验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灯头、开关及其它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和防止电器设备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
6.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各室专用电器设备,经常督促检查和维修,要杜绝因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发生损坏教学仪器等责任事故。遇电器损坏和电路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报后勤处维修。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