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2021学年期末报账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6 点击量:1566


学校各部门、单位:
    
暑假将至,现将有关财务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发生所有费用请于放假以前完成报销,逾期不再进行报销。
    2、学生活动、党费、实习实践、论文经费等按学年使用的专项经费必须在本学期内使用报销,逾期不再进行报销。
    3、发票的使用有效期3个月,请及时报账,以免影响正常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