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报账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7-16 👥 阅读量:26

各部门、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规范财务报销工作,保障学期末财务工作有序收尾,确保各类经费规范、及时核销,现将暑期前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费用报销

  本学期发生的各项日常费用,须在放假前完成全部报销流程,逾期将不予报销。

  二、专项经费报销

  实习实践、论文经费等按学年核定使用的专项经费,必须在本学期内使用报销,逾期不再受理报销业务。

  三、学期末暂支款清理

  本学期各类暂支款项,相关责任人须在对应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冲账;相关活动终止、暂不开展的,务必于放假前全额交回款项。

  四、普通发票报销时效

  日常消费发票有效期为开具之日起3个月,请各部门、各位教职工及时整理材料办理报账,避免因超期影响正常报销。

  五、个人劳务费报销规定

  个人劳务费发票严格执行“当月开具、当月报销”原则,所有报销审批、提交、核销等手续须在发票开具当月全部办结,严禁跨月提交劳务费报销材料。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人员按期完成报销及账务清理工作,确保学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感谢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