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相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0-03-05 点击量:1745


1、  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参加以下两项考试:

1)“两学”理论考试,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面试、试讲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此考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一般为每年组织两次,考试时间一般为1月和10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发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幼儿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3、  面试、试讲

此考试时间为学生大四下学期进行,一般是3月报名,4-6月之间参加面试、试讲,7

月初凭毕业证复印件领取证书。

    面试、试讲报名分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取得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小学教师资格(取得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取得幼儿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由昆明市教育局组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组织。

4、证书全国通用,无有效期。

5、考试报考的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校园网考试中心网页上的通知,网址:http://ks.ynnub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