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2 点击量:1730
各位考生:
参加2009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试合格的证书可以领取,具体事项如下:
1、可以领取的证书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物流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物业管理师、心理咨询师。
2、领取地点:商学院考试培训中心(报国楼206)
3、领取方式:本人领取或他人带领(带领需出示带领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4、领取时间:每周一、周二、周三早上8:30—12:00
5、还不可以领取的证书有: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