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3-18 点击量:4656
各院、系:
为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昆明市教育局组织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五华区教育组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以下4点都达到要求才可以报考
1.取得云南省招考办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取证日期为2009年1月后);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二级乙等以上;
3.2007级应届毕业生;
4.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80元收取测试费。
三、报名时间:2011年3月18日—2011年4月1日
四、报名方式
各院系以院系为单位(不受理个人),具体负责人于2011年4月1日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教育教学能力报名统计表(纸质、电子)交考试培训中心(报国楼206),纸质报名统计表需加盖院系公章,逾期不办理。
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只面向应届毕业生,且需准备相关材料、信息确认、数据录入等事项,各院系务必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我校毕业生能及时收到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试讲及办证的信息。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用碳素笔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说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凭毕业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五华区教育局。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各院系公章,原件1份);
7.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原件1份);
8.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申请表贴2张,证书上用1张)。
说明:照片需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9KB,电子照片的文件类型为.jpg。贴申请表的照片与电子照片一致。(电子照片各院系具体负责人统一收取,在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时一并交考试培训中心,电子照片、材料提交时间考试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将以上各种资料准备齐全后装入《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请各院、系审查申报学生的资料是否齐全,在各种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各教学院、系公章,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学生一律不允许申报。
各院系统计完报名人数后统一到考试培训中心领取《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每份10元,(袋内含《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
说明:《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表范本可上校园网考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http://ks.ynnubs.com/参看,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个人自行选择医院去体检)
六、报名其他事项
1. 教师资格证申请资格种类有:
(1)高级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需取得中等学校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2)小学教师:需取得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3)幼儿园教师:需取得幼儿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2.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测试时间请于2011年4月13日登陆五华区教育局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kmwh.gov.cn/kmwh/web/jwb/j5/jyj/index.jsp?fieldid=F1126)。
3.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测试时间请于4月底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和“昆明教育信息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