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15 点击量:1786
关于领取2013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试讲成绩通知单及现场确认事项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2013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试讲成绩通知单已发放至各院系,请各位同学到院系领取。试讲合格的考生领取到纸质成绩单领取后,需自行复印一份,装入档案袋内(复印件及原件)。
为避免现场确认时拥挤,耽误时间,现将我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院系 |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
外语学院 |
2013年5月22日 周三9:00—12:00 报国楼206 |
中文系 |
2013年5月22日 周三13:30—16:30 报国楼206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9:00—12:00 报国楼206 |
财务管理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法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会计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计科系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经济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艺术设计学院 |
2013年5月23日 周四13:30—16:30 报国楼206 |
(1)试讲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并准备现场确认材料,各院系学生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务必带齐确认材料,否则,确认不成功。
(2)试讲合格的考生只完成网上申报,未进行未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提交确认材料的考生,不能办理证书,后果自负。
(3)本人若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由他人代为办理。需带齐申请人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及其材料,未带齐材料的不给予办理。
(4)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4月25日—5月25日。未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免冠半寸照片1张(照片必须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院系、试讲科目)(此照片用于办理证书使用);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档案袋的右上角写上院系、学号、试讲科目、试讲资格种类),袋内有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用碳素笔填写,并张贴好照片),此表填写的范表可上校园网考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查看;
(2)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各院系公章,原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1份);
(7)承诺书(原件一份),在校园网考试培训中心网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说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凭毕业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由学校统一交昆明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学历证书复印件不提供。
说明:所提供的材料中若为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各院系公章。
考试培训中心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