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点击量:955
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我校满足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昆明市(含所辖县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四、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8日-5月16日。
(二)报名网址及步骤(详见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1.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现场确认
考生应以学校通知为准,现场确认相关事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我校现场确认时间五月中旬,具体时间等通知。
(四)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可提前准备)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表》(A3纸彩色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能正常毕业的学业成绩单(必须有教务处盖章);
5、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1份);
6、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8、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单独户籍证明或工作劳动合同),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通知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国考的提供);
10、教育实习鉴定表(师范类提供,原件1份);
11、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免冠半寸照片1张
13、学历证书复印件(领证书时提供),右上角标明档案编号。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在档案袋内,其中复印件均需加盖本校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申请人注意事项:
1、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请申请人认真填报申请信息,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请申请人牢记自己设置的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4、《行政许可申请表》可在考试培训中心网站上下载。
5.取得毕业证书后,凭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