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26 点击量:768


昆明城市学院实训耗材管理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各二级学院实训室易耗品(以下统称耗材)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并防止材料的积压浪费,保证实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各二级学院实训室易耗品(以下统称耗材)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并防止耗材的积压浪费,保证实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耗材的范围和分类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实耗材指全校本科专升本教学内容中列入实训室进行教学所需实用耗材。

第三条 教学实训的耗材

专用类耗材,凡不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茶叶、针灸针、艾条等。其中办公类耗材和劳保类用品,如毛巾、肥皂、打印器材等不归属在此管理办法中。

第四条 教学实训室耗材经费由学校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第五条 教学实验用耗材的经费分配实行“包干使用、专款专用”原则。

第四章 耗材的计划和购置

第六条 耗材的供应实行计划管理,各二级学院应按时提交使用计划。

(一)教学实验耗材计划申报

1、教学实验耗材计划制定的要求:各教学使用单位必须依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规定,以实验项目为中心提供耗材计划清单,科学地制定耗材经费预算。

2、教学实验耗材计划提交时间:每学期提交下一学期的

3、教学实耗材计划实行集中报备管理,各二级教学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提出学期耗材计划,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通过学校OA审批。

4、临时采购计划只适用于临时急需用品,仍需OA申报并提供临时采购申请单

第七条 审批后的计划由招标办执行采购。

条 凡一次采购批量大或金额大的耗材,应签定合同。

条 采购耗材后,应及时填写“验收单”,使用单位和供应单位联名签字,方可做为报账凭证。

第五章 耗材的管理

第十条 各二级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耗材管理责任制,加强耗材的管理,应按分类目录对耗材建立明细账,并登记领用人

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用量核定、领用登记手续。

第十条 无法再利用和不能再使用的耗材需报后勤保卫处销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昆明城市学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