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7 点击量:709


各院(系、部):

为加强课程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度第二批校级重点课程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学单位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实施“重点课程建设工程”的意见》院【20086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重点课程原则上为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的专业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本门课程至少有三名以上主讲教师。

3、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能够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4、课程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有配套的教学大纲、教材、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资料和一定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教学各环节管理规范,课堂教学效果好。

二、申报程序

1、课程主讲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重点课程申报表》,上报所在院(系、部)。

2、各院(系、部)根据申报要求和本部门具体情况,组织调查论证,确定推选的重点课程,将申报材料报教学事务部。

3、各院(系、部)上报材料汇总后,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经教学观摩、现场答辩,集体评议后,确定立项项目。

4、评为重点课程的建设项目,学校将根据《实施“重点课程建设工程”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材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重点课程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要求以A4规格双面打印,不得任意删减表格或有空项不填,另须提供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1025。请各院(系、部)将申报材料于截止日期前统一送交教学事务部许老师,逾期将不再受理。

教学事务部

20091010日

关于实施“重点课程建设工程”的意见、评估标准及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