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8-06 点击量:3408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5〕244号)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立足于我校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以及人才培养目标,我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决定工程造价专业的学位授予由管理学学士调整为工学学士,城乡规划的修业年限又4年变更为5年(详见附件)。现将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申请表面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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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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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工程造价专业(请点击查看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城乡规划专业(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