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于子淇转学转出、李悦转学转入决定的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量:3573
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2015级学生于子淇,因地域差异水土不服,引起肠胃功能紊乱,身体不适,无法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申请转学至原籍所在地的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经会计学院辅导员与学生及家长多次沟通,其个人和家庭转学意愿依旧坚定。经会计学院院务会讨论同意后,上报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其转学资格。经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厅[2015]4号文件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经2016年3月1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于子淇转学转出。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5级学生李悦,因地域差异水土不服,造成中度贫血无法正常学习,特申请转学至生源地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经工商管理学院院务会讨论同意后,报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厅[2015]4号文件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经2016年3月1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李悦转学转入。
以上两项决议公示期为三天(2016年3月17日—3月1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科研事务部。联系电话: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