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1-04 点击量:833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近期将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的清理和结题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范围
对2011年至2016年立项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和结题检查工作。
二、清理检查报送材料内容重点
(一)项目到期不能结题的;如在建设周期结束一年内,可申请延期一年,需提交延期报告一份到教学科研事务部备案(学院领导、教学科研事务部领导、校长签字同意);
(二)项目到期并超过建设周期结束一年的,则不能申请延期;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到教学科研事务部,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逾期即被撤项。
(三)项目负责人离职或者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更换负责人申请到教学科研事务部备案(内容为项目详细信息、更换原因、预期建设计划等,学院领导、教学科研事务部领导、校长签字同意)。项目负责人离职未办理更换申请的,由该学院领导代为处理,并组织新团队进行项目建设,按要求提交更换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建设计划、经费预算等,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
(四)各学院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题检查工作,以及是否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作为2018年考核学院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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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