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5 点击量:677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学校科研管理,评估科研绩效,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7年度各学院、部门的科研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情况统计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群行政及保障部门开展的科研活动和学校所属的教职工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统计时段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的科研有关情况。
三、科研统计的有关安排
1、按照云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全省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相关通知,此次科研统计需要登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和填报工作。由专人搜集学院相关资料,填报系统。
(2)人员信息添加需要添加有科研成果(论文、著作)。
(3)项目信息一栏,纵向课题由教学科研事务部统一填报,横向课题由各学院自行填报,涉及到的项目人员务必添加个人信息。
2、2018年1 月22日(周一)前,各职能部门将填报完毕的系统信息导出来,(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科研事务部。
3、2018年1月26日(周五)前,提交相关成果(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奖励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著作原件以及奖励复印件,在材料左上角写上作者的名字,一式一份统一收齐后交到教学科研事务部。
4、此次上报的科研统计情况将作为今后科研证明及科研绩效考核的依据,未列入统计中的任何科研项目,学校将不予开具证明或盖章,请各学院、部门认真汇总统计,不得遗漏。
四、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统计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本次统计实行全校人员统计。 各学院、部门的科研统计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材料及数据电子版统一报教学科研事务部。
五、科研统计的基本要求和其它注意事项
1、论文统计要求如下:
以下情况不需在系统中填报:
(1)本校学生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指导老师是第二、三作者的;
(2)校外人员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本校老师参与撰写并署名的。
2、著作统计要求如下:
以下情况不需在系统中填报:
著作主编是外校老师,排名靠前的本校老师录入本书的信息;
3、科研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如实填报数据,杜绝虚假、错误数据。特别注意防止遗报、缺报、重复填报的情况。
4、如有问题,可及时联系教学科研事务部解决。
联系人:宁凡、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 68301159。
附件: 科研统计院系操作步骤(2017版)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