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张怡姝转学转入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28 点击量:1191
关于同意张怡姝转学转入决定的公示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云南籍学生张怡姝,因水土不服,造成无法正常学习。经本人申请转学到我校汉语言文学就读。经招生办、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部41号文件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的转学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张怡姝转学转入的决定。
该项决议公示期为七天(2018年6月28日—7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科研事务部。联系电话: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