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涂缘转学转出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6 点击量:921
教育学院17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班学生涂缘,因地域差异水土不服,引起身体严重不适,无法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申请转学至原籍所在地的武汉商学院。经教育学院院务会讨论同意,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部41号文件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第七章第27条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涂缘转学转出的决定。
以上两项决议公示期为七天(2018年11月19日—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科研事务部。联系电话: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