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欣彤转学转入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17 点击量:1102
关于同意刘欣彤转学转入决定的公示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云南籍学生刘欣彤,因无法适应该校的全英文教学环境,造成无法正常学习。经本人申请转学到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就读。经会计学院、教学科研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部41号令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二十七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同意刘欣彤转学转入的决定。
该项决议公示期为七天(2019年7月17日—7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科研事务部。联系电话: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