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董婧雯转学转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7 点击量:747


广西外国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云南籍学生董婧雯,因水土不服原因,无法正常继续就读,故申请转入我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经语言文学学院讨论、教学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部41号令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根据《昆明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节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同意董婧雯转学转入。

该项决议公示期为五天(2024年11月72024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事务部。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事务部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