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华书冉转学转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点击量:477


海口经济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专业云南籍学生华书冉,因水土不服原因,无法正常继续就读,故申请转入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习。经艺术学院讨论、教学事务部审核,该生已符合教育部41号令中关于转学各项基本条件。根据《昆明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十节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同意华书冉转学转入。

该项决议公示期为五天(2024年12月302025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事务部。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联系人:李扬老师

教学事务部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