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量:453
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临近,为了规范教育学院教师的监考工作,明确监考教师的监考职责、监考行为,使监考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学院于6月29日15:00在精忠楼305召开期末教学工作会议。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马贤老师向老师们强调了监考的重要性并宣读了《昆明城市学院监考守则》。
马贤老师首先强调了监考的重要性:监考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认真作好考场的检查、监督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接下来,马老师明确了《昆明城市学院监考守则》中监考教师的职责、行为:(一)监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迟到不超过15分钟按教学差错处理,超过10分钟以上按一般教学工作事故处理。(二)开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理考场,安排考生座位(考生之间左右间隔应不小于70公分)。组织考生就位,清点人数,核对考生有效证件。开考前10分钟,应在黑板上写明本考场考试班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并宣读考场规则。(三)监考教师不得随意提前和推迟考试时间。应按规定时间发放试卷,并提醒和督促学生在试卷上写明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座号。(四)考试中,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对作弊者,要留下证据,令其停止考试,带到考点办处理,填写《昆明城市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审批表》。在作弊学生试卷上写下“作弊”字样,并如实记载于考场记录表中。(五)在考场内,监考教师不得与学生交谈。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准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字迹印刷不清的,可当众说明。(六)考生交卷应提醒考生进行登记签字;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监考教师应指令学生停止答卷,并及时回收试卷,清点份数、按序装订,待考点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如发现试卷缺少,应迅速追查并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七)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传呼机、手机带入考场应关闭。在考场内不得阅读书籍、报刊、杂志,不得备课、批改作业或批阅试卷。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吸烟、聊天谈笑、打瞌睡。玩忽职守者应给予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