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文件
云师商党发〔2014〕3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党费收缴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师大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4年1—6月党费收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缴纳对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党员
二、党费缴纳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三、根据学校现行薪酬标准,经党委工作部与人力资源部研究制定本学期党费收缴标准,待学校新的薪资方案实施后再进行调整。
四、涉及不同系列者就高不就低交纳党费;专业技术职务以学校聘用职称为准缴纳。
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将党员缴费名单和党费于4月15日12:00前统一移送党委工作部。
附件: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费缴纳标准(暂定)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主题词:党费 收缴 通知
报:师大组织部
发:各党总支
党委工作部 共印12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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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费缴纳标准(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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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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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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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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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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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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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教辅
工勤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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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岗位 教辅行政管理岗位 ( 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工勤行政管理岗位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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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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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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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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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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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 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 教辅、工勤系列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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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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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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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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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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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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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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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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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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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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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专职教师 (研究生学历但未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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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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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艺术、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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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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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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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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