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8-25 👥 阅读量:78


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

本次申报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60万元/项,研究期限2—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20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项,研究期限1—2年。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项目名称不得修改。具体选题方向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项。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申报: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wky.edu.cn/进行,本年度不接收纸质材料。申报人在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将整本申请书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院级遴选推荐:为确保审核盖章和材料上传,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后应及时学院提交申报纸质材料通过学院审核的项目,须于2026年9月7日前统一提交科技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附件:

1.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2.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昆明城市学院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