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9-26 👥 阅读量:266


各单位:

根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规范申报流程、提升申报质量,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项目主要资助我校学者在国内已正式出版的优秀社科成果翻译及海外出版发行工作,中方拥有版权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亦可申报资助,旨在推动中华优秀学术成果国际传播。

(一)资助语种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为主。

(二)申报成果选题优先选用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书目。未列入推荐书目但学术价值、对外译介价值突出的优秀成果,申请人需提交详细佐证材料,含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签名推荐意见。

(三)不资助一般性通俗读物、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海外已出版成果,以及已获“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等同类国家级外译项目资助的成果。同一成果未获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可正常申报。

(四)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专题论文集可申报,学术丛书需以单本形式逐一申报。成果中文字数控制在8万—20万字,超30万字的须提前压缩改写。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学术著作类

1. 实行联合申报模式,由出版责任单位与项目主持人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国内具备国际出版经验的学术出版机构、我校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教职工可联合申报。

2. 英文版翻译申报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他语种翻译申报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 截至2026年9月30日,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须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内的海外出版机构合作;选用目录外权威出版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学术出版资质全套证明材料。2026年10月10日前暂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可提交海外出版机构签字盖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明确合同签订安排,后续补齐正式合同。

(二)期刊类

1. 申报主体为期刊编辑部或专属编辑机构,个人不得单独申报。

2. 申报期刊须具备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期刊,且连续出版3期以上。

3. 期刊主办主管单位须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系统填报+线下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一)线上填报

1. 申报系统: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为唯一官方申报渠道。

2. 填报时间:2026年9月28日00:00—10月8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线下材料报送

各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8日17:00前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参照通知原文。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提前与出版责任单位沟通协商,明确版权归属、分工细则,签订正式《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同一语种外译版权仅可授权一次。

2. 原著出版社与出版责任单位不一致的,公版图书需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需全面核实版权并完善授权手续,杜绝版权纠纷。

3. 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规范填写申请书,纸质材料与线上系统数据必须完全一致,内容涂改、数据不符均视为无效申报。跨学科项目遵循“靠近优先”原则,选取对应一级学科申报。

4. 申报系统上传的PDF版申请书须完整签字盖章,相关意见由申请人电脑预先填写;省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以系统公示结果为准,无需另行盖章。

5. 期刊类项目填报需规范:出版责任单位填期刊主办单位,申请人处加盖期刊编辑部公章,所在单位加盖编辑部隶属独立法人单位公章。

6. 严禁上传涉密、敏感内部资料,相关空白附件统一使用空白文档替代;翻译工作须由申请人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人工代译、AI机器翻译生成,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7. 所有申报单位须签署《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附件),随全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准摸排符合条件的师资及科研成果,统筹优质科研资源,积极组织优质项目申报。

2. 各单位科研负责人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责,从严把控申报项目的政治导向、学术质量、科研诚信及版权合规性,细致审核所有申报材料,杜绝虚假申报、违规申报。

3. 申报人须认真研读各级申报公告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申报信息,精心打磨申报材料,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全力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

4. 学校将对全校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初审、遴选,对资格不符、形式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不予推荐上报。

 

联系人:李颖

地址:海源校区慧宇楼116室

通知链接:https://www.ynxc.gov.cn/html/2026/ggzslm_0918/3037623.html

 

科技处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