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量:1324
根据学校《教职工申请转岗的规定》,由教师个人或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对涉及调岗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现对讨论通过的拟调岗人员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部门 |
现岗位 |
拟调整部门 |
拟调整位 |
备注 |
1 |
马玥映秋 |
教育学院 |
教学秘书 |
教学事务部 |
干事 |
|
2 |
李颖 |
图文信息中心 (图书馆) |
干事 |
科技处 |
干事 |
|
3 |
谷晓丽 |
艺术学院 |
教学秘书 |
语言文学学院 |
专职教师 |
|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1月8日,共计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实名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系人:王秋哲
联系电话:0871-68350185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