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招聘通知
现因学校工作需要,特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以下岗位内部招聘,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校办副主任:1名
2、党委工作部内宣干事:1名
3、人力资源部专员:2名
二、 竞聘条件
1、校办副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校工作满三年,具有基础管理岗位履职经历,且履职时间不少于两年;年度考核评价连续两年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学习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
2、党委工作部内宣干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入校工作满一年,有志于从事校内外宣传工作。
3、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专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管理类学科专业方向,了解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三、 (主要)岗位职责
1、校办副主任
全面协助办公室工作,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工作要求,缜密思考,制定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协助做好上报公文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校内公文文稿的审批和发放工作与机要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学校级文件、讲话稿等起草工作;与机要人员共同完成校内、校外文件的处理,包括起草、传阅、办理、归档等流程。协助校领导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协助院领导了解学院有关全局性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处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参与、组织学校接待工作,负责学校重大庆典活动的会务组织;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协调和处理与各级政府的关系;协助上级开展薪酬板块其他项目性工作。
2、党委工作部内宣干事
学校新闻类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及存档;负责选拔、培训学生宣传骨干,指导新闻中心开展工作,开展好校园广播、学校校报等常规工作;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向教育厅、云南师范大学等相关领导部门报送相关新闻材料,向学校各单位征稿并编审稿件向集团《方向》杂志投稿;协助上级开展薪酬板块其他项目性工作。
3、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1) 劳动关系、社保专员
具体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落实、完成,为学校相关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针对学校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意见、建议。
(2)考核、评鉴专员
参与学校考核体系和考核方案的建立、改进及完善工作,负责考核、评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并为学院相关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意见、建议。
四、 招聘程序
报名 ⇒ 资格审核 ⇒考核 ⇒ 领导审批 ⇒ 公示 ⇒ 聘用
五、 报名
1、申请表:凡符合内部招聘条件的申请人,请在校园网(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下载或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内部竞聘申请表》,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部;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周四)12:00前。
六、 资格审核
2015年6月3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七、 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6月3日(周三)上午9:30
2、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小组成员: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4、考核程序:
(1) 应聘人须针对应聘岗位进行10-15分钟的述职,述职内容应包含个人经历介绍、岗位认识(定位及现目前不足之处)、任职后工作计划等;
(2) 考核小组针对应聘人述职内容进行相关提问。
八、 公示
1、选拔结果将在学校人力资源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反映,并由以上两个部门进行情况核实、调查及回复。
九、 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将由考核小组进行进一步的考核。
十、其他
1、未通过本次考核的竞聘人员材料,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并做保密处理。
2、录用人员竞聘资料、考核资料及调动资料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3、拟聘人员到职后,管理岗位考核期一年(破格为一年六个月),基础岗位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组织任职考核;相关薪资待遇按学校标准执行,岗变薪变。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