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竞聘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点击量:2088



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保卫处主管岗位设置及日常工作开展需要,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内部竞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 竞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科主管:1名;两校区共设1名。
治安(消防)主管:2名;海源校区、杨林校区各设1名。

  • (主要)岗位职责
  • 综合科主管
  1. 负责海源、杨林两校区综合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和跟进,承担部门内部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2. 负责拟订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建立健全科室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 负责定期了解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处领导督促各科室贯彻落实布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处中心工作的开展;
  4. 负责定期做好部门月度/年度的考核、考评工作,协助完成内部业务培训工作;
  5. 负责学校户籍转入学生及部分老师的户籍管理上报工作;
  6. 负责学校师生及家属临时居住证和正式居住证的办理和更换工作;
  7. 负责督促、检查、落实保安公司对各项工作台账的建立、完善、归档工作;
  8. 协助处领导完成部门各项行政、文秘、文书工作、外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治安(消防)主管
    1. 负责分管校区治安(消防)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跟进, 完成各项治安、消防相关工作和任务;
    2. 负责拟订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室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 负责所管辖人员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和安排,落实科室排班、考勤及业务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配合综合科做好月度、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4. 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刑事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控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落实日常各项排查、突击检查等工作;
    5.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加强对消防片区负责人工作进度的监督管理,配合辖区消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6. 负责监控管理工作,做好监控查看、申请、审批及重要视频资料的拷贝保存等工作,做到设备故障或突发问题的及时对接、协调、落实等工作;
    7. 负责做好与公安、消防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业务的报备、协调、对接、落实等工作;
    8. 负责做好校园机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落实工作;
    9. 负责做好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10. 负责对保安公司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11. 协助部门其他岗位开展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竞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大学联盟及学校文化。
  2. 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高效的执行力、及良好的学习能力,并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
  3. 在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管理工作经验,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价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无处罚事项。
  4.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责任心,敬业爱岗。
  • 竞聘程序
个人报名 ⇒ 资格审核 ⇒ 竞聘考核 ⇒ 校领导审批 ⇒ 校务会审议 ⇒ 公示 ⇒ 聘用
  • 报名
  1. 申请表:凡符合竞聘条件的申请人,请在校园网(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下载或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内部竞聘申请表》,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部;
  2.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 17:00以前。
  • 资格审核:
  1. 时间:2017年4月10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2. 校内竞聘资格审核,原则上按岗位竞聘人数不小于1:3的比例,选留初试人员;特殊情况,经审议后另行组织。
  • 竞聘考核
  1. 考核时间:预定为2017年4月11日(周二)
  2.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 考核小组成员:分管校领导、保卫处、学生事务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
  4. 考核程序:
竞聘考核小组根据竞聘报名情况,结合竞聘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形式(如:面试、笔试、机试等)及内容;采用面试的,竞聘人须进行10-15分钟的竞聘述职。
  • 公示
  1. 选拔结果将在学校人力资源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反映,并由以上两个部门进行情况核实、调查及回复。
  • 聘用
  1.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将由考核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组织复核;
  2. 考察期:对新聘用的管理干部一般实行半年的考察期;考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新聘职务,一般按聘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3. 相关薪资待遇按学校标准执行,岗变薪变。
  • 其他
  1. 未通过本次考核的竞聘人员材料,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并做保密处理。
  2. 录用人员竞聘资料、考核资料及调动资料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