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学建模)培训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0 点击量:1456
校内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学建模)”的通知》(云高师[2016]11号)文件要求,我校将推选一名教师参加云南省教育厅此次开展的高等学校教师数学建模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专项培训。为做好参训人员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更好地认识数学在当代科学技术及社会各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以及数学建模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了解数学建模教学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发展动态,更新教学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数学建模教学能力和数学建模竞赛指导能力。
二、人员资格
(一)入校任教且从事数学、统计相关专业教学满3年的在职在岗专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近两年年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四)近两次教学评价结果为优秀(90分以上);
(五)学科知识宽厚,热爱教育事业,努力钻研教学,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六)同等条件下在2015年度年终考核中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专职教师、曾指导学生参加数学建模竞赛的教师优先选推。
三、培训时间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16 年 7 月 19 日全天,云南省昆明市荷汀酒店(龙泉路 2 号)大堂(总台电话:0871-6511770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2 日,荷汀酒店二楼报告厅,23 日离会。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经费支持
培训期间,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只含午餐不含晚餐)由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远距离学员住宿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学员往返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由学校负责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次培训名额为学校向云南省教育厅额外申请,因此,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珍惜培训机会。
(二)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凡未批准,逾期未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三)请携带身份证参训,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
(四)请学员自备手提电脑、个人学习用品。
(五)需要住宿的学员自备日常生活用品。
六、推选时间和要求
2016年6月27日下午12:00前请各单位推荐参训教师候选人,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外出培训进修申请表》纸质版1份(附件2)报至人力资源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科研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选一名教师报云南省教育厅代表学校参加此次培训。
联系人:涂瑾
联系电话:0871-68336141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6 年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学建模)”的通知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外出培训进修申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