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点击量:1038


各教学院(系)、直属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1年教师破格晋升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院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表现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可分别破格申报副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二、申报条件

1、教师系列申报人员须符合《关于修订高教系列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关条件的通知》(云人专[2003]13号)条件;

2、计算机和外语条件符合“云人[2007]11号”要求;

3、近三年内履职考核至少有一次为校级优秀;

4、经学院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2/3以上人员同意破格。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

2、任现职以来学术论文、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高教系列)、身份证、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影印件各一份;

4、选定答辩论文一篇,并复印一式五份。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的教师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整,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再受理。详情可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8350185(内线:2185)。

 

五、论文答辩

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论文答辩,拟于七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审安排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建本年度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八月份进行专场评审。

七、其他事项

1、从2011年起,凡学历和履职年限等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需按正常申报程序参加相应系列的申报评审。

2、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到申报单位,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材料袋封面等材料参照《关于我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表格下载。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