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科系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点击量:880


一、评选奖项、名额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1名,每生8000/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1名,每生6000/

2、国家励志奖学金,7名,每生5000/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名,每生4000/

3、国家助学金,一等17名,每生3500/年;二等,49名,每生2500/

4、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在全系范围内进行评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年级

学生人数

建档贫困人数

励志奖学金

一等助学金

二等助学金

助学金总名额

09

48

11

2

2

7

9

10

68

12

2

4

10

14

11

126

40

5

7

19

26

12

83

待定


4

13

17

合计

325

待定

9

17

49

66

说明:为了使奖助学金真正发挥其助学与励志的作用,各年级须根据评选要求认真评选,做到“宁缺毋滥”,剩余名额由系里统一协调分配。预申请奖学金者需自主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商学院学籍资格的, 200920102011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在已提交申请,并经班级评审的同学中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商学院学籍资格的,并已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的200920102011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在已提交申请,并经班级评审的同学中进行评选。

3、国家助学金因名额较少,在2009201020112012建档名单中优先考虑特困生、贫困生。

三、评选程序

12012-9-20,系务会讨论并制定本学年奖助学金评定方法及程序,并在各班进行宣传。

22012-9-23,预参评奖学金同学提交申请。

32012-9-24,系级评审组评审奖学金,并进行公示至928。(系级评审组由我系教师组成)

42012-9-24——2012-9-28,各班助学金评定,并进行班级内公示。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到张树梅处反映。获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个人说明等材料。

52012-9-28,上报各项材料。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系

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