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17 点击量:880
一、评选奖项、名额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1名,每生8000元/年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1名,每生6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7名,每生5000元/年
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名,每生4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17名,每生3500元/年;二等,49名,每生2500元/年
4、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在全系范围内进行评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年级 |
学生人数 |
建档贫困人数 |
励志奖学金 |
一等助学金 |
二等助学金 |
助学金总名额 |
09级 |
48 |
11 |
2 |
2 |
7 |
9 |
10级 |
68 |
12 |
2 |
4 |
10 |
14 |
11级 |
126 |
40 |
5 |
7 |
19 |
26 |
12级 |
83 |
待定 |
|
4 |
13 |
17 |
合计 |
325 |
待定 |
9 |
17 |
49 |
66 |
说明:为了使奖助学金真正发挥其助学与励志的作用,各年级须根据评选要求认真评选,做到“宁缺毋滥”,剩余名额由系里统一协调分配。预申请奖学金者需自主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商学院学籍资格的, 2009、2010、2011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在已提交申请,并经班级评审的同学中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商学院学籍资格的,并已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的2009、2010、2011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在已提交申请,并经班级评审的同学中进行评选。
3、国家助学金因名额较少,在2009、2010、2011、2012级建档名单中优先考虑特困生、贫困生。
三、评选程序
1、2012-9-20,系务会讨论并制定本学年奖助学金评定方法及程序,并在各班进行宣传。
2、2012-9-23,预参评奖学金同学提交申请。
3、2012-9-24,系级评审组评审奖学金,并进行公示至9月28日。(系级评审组由我系教师组成)
4、2012-9-24——2012-9-28,各班助学金评定,并进行班级内公示。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到张树梅处反映。获评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个人说明等材料。
5、2012-9-28,上报各项材料。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系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