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17 点击量:1069
工程与信息学院评选2015—2016学年云南省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我院按照以下评优办法及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院 |
人数 |
三好生名额 |
优干名额 |
工信学院 |
5 |
4 |
1 |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原则上在2014—2015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 中产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2014—2015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在2014—2015学年评选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由辅导员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竞选演讲,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
2、评选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反映。
3、公示无异议后,对所推荐先进个人形成班级意见和院级意见,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省级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报送学生事务部。
工程与信息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