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09 点击量:99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据《昆明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在确保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因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边缘家庭、优抚对象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重点保障群体纳入困难生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工作组审核等程序,现将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止),公示期内同学或老师若有异议,可以与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
地址:
海源校区 慧宇楼406
杨林校区 办公楼215
附件:
昆明城市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