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量:1027
商学院开展毕业生党员理想信念教育
为切实加强毕业生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月26日,商学院以“青春践行二十大”为主题开展了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规范、文明离校,走向社会后继续发挥青年大学生党员在新时代积极的先锋模范作用。
张树梅书记带领毕业生党员进行第一议题的学习,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字里行间都体现了对边疆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盼。希望我院青年党员率先模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行,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自觉将个人的发展、人生的理想融入到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当中!
接着,与会师生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党员通过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在学思践悟中汲取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增强担当作为的使命责任,在工作生活中进行深入的自我革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三点要求
张树梅对全体毕业生党员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将个人理想融入社会共同理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希望大家找准定位,踏踏实实实现人生理想。毕业生党员要服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向西部和基层就业,在就业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尽早落实就业单位。第二,要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毕业后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的生活,不论到任何单位都要永葆党员先进性,亮出党员身份;第三,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希望毕业生党员站好最后一班岗,主动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发挥一次作用、留下一份榜样、开展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活动、清扫一次宿舍、树立毕业生良好形象,以模范行动带动全体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
希望毕业生党员初心伴前行,明确新征程,付诸行动,砥砺前行,在实践中践行“责任和担当”,始终牢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严格要求自我,践行商学院“商济天下,智领未来”的院训,争做新时代应用型新商科人才,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党旗添光彩、为母校争荣光。
文字|王熙颖 田洪波
图片|张朝珍
编辑 | 李郭媛
审核 | 张菲菲
监制 | 张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