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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22 点击量:2482


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规定

 

根据《图书馆流通部勤工助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修订),为更好地开展和发挥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协助管理和服务的作用,规范管理,服务师生,提高学生馆员综合素质,结合流通部两校区图书阅览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职责

1、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例会。每两周参加图书阅览室召开的一次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时间)。

2、图书整理上架:还回的图书应及时分类上架(包括倒架),原则上当天的图书不得留到次日。做到图书按分类号排列整齐有序并立好书立,发现错架的图书及时纠正,错架率不超过5%

3、换值班:

1)替换工作人员用餐值班:时间上午11:00, 下午17:00,换饭时间为1小时。

2)正常值班(含周末):按照两校区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值(听)班及勤工助学学生馆员值班排班方案规定的值(上)班时间值班。根据工作需要,若周末安排全日制或半日制值班的学生馆员当班,工作人员采取听班方式,负责当班学生的值班管理

4、卫生工作:每天负责打扫阅览室室内卫生,做到地面、桌面、书架、窗台干净整齐。

5、晚上闭馆:做好关闭所有门窗、电源;仔细检查阅览室、走廊、卫生间,确认所有读者离馆后锁门。

6、协助做好文化活动、资源推荐及阅读推广活动,积极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7、在当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当班/听班老师,遇突发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出现所在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学生馆员直接责任外,当班/听班老师及阅览室负责人应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须提前向阅览室负责人和学生馆员组长请假(一周请假次数不超得过两次,每月累计请假10天以上取消在图书馆勤工助学资格)。

3、迟到、早退、溜号2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溜号10次以上或旷工超过2次者,取消在图书馆勤工助学资格。

三、补贴发放及考核

    1、按照学校学生事务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图书馆流通部工作实际,为提高学生馆员协助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本着合理、公平的原则,由两校区图书阅览室每个月分别对学生馆员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履职表现进行考核并核发相应补贴。具体补贴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由两校区阅览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2、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执行奖惩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在工作期间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如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认真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根据情况调整轮换岗位或取消在图书馆勤工助学资格;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学生馆员,由图书馆给予表彰,并报学生事务部。

四、附则

图书馆两校区勤工助学学生由流通部统一负责管理,学生馆员人数根据两校区图书阅览室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确定报学生事务部核定,并按照学生馆员工作安排分别具体制定《管理细则》。因工作需要,抽调到馆内其它部门工作的学生馆员,流通部应及时协助安排,抽调部门根据学生馆员的工作要求、完成情况、考勤考核、建议补贴发放情况每月汇总流通部。

五、本《规定》自20183月起执行,原201731日制定的《图书馆流通部勤工助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同时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图书馆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