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1 点击量:14459
为满足各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员工对文献需要,方便快捷获取资源,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图书馆与各学院和部门相继建立并开展专架藏书借阅服务。为有效发挥服务职能,特制定专架图书借阅管理办法如下(以下简称《办法》):
一、图书管理
1.图书馆在二级学院、部门设立的图书借阅专架,藏书由各学院和部门安排专人专管,并建立相应图书管理和借阅细则。
2.专架图书借还原则上在各学院和部门办理。
3.图书借阅规则和逾期、污损、遗失处理,按照《昆明城市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定》执行。图书借还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清欠手续到图书馆办理。
4.图书馆定期进行专架图书盘点,发现图书污损和丢失,由相关学院和部门作出说明,并向学校呈报。
5. 专架图书若有更新需求,可向图书馆推荐,图书馆按需调配或立项采购。
二、借阅条件和规则
1.教职工图书借阅,须持有本人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
2.教职工限借图书50册,可外借天数60天,可续借天数30天。
3.读者可根据需要,在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前持一卡通到原借阅处或网上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如有图书逾期或欠费情况不能办理续借。
4.读者所外借图书均记挂在本人借阅账户名下。图书馆定期在图书馆网站公布图书借阅逾期名单,但不作为归还图书依据。
三、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在编教职工。
四、本《规定》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关于图书馆在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设立专架图书借阅的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