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和谐校园,推动我院体育工作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11月14日—15日举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13届冬季运动会。为使该项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运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运动会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各行政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和相关的工作机构,组委会根据运动会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的实际,抽调人员组建工作小组,便于开展工作,请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二、运动会竞赛组要求。学生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学院必须安排领队和教练各一名(领队必须是各二级学院领导)。参赛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学校学籍并且经医院体检合格的在校学生。
三、运动会竞赛分组。学生组(分为男生组、女生组);体育专业组。团体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或班级参赛;体育专业以班级为单位。
四、请各二级学院将运动会比赛项目作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报名和参赛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大会要求的时间完成参赛队及队员的报名工作,以便做好大会秩序册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撰写1分钟内的出场解说词,在11月5日前交大会组织组。如对报名及比赛期间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大会有关工作小组联系。
五、本届运动会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4年《田径竞赛规则》。为使运动会能按时顺利进行,各单位报名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到教育学院陆家领老师处(报名表在校园网上下载,并通过“网络办公”发给陆家领老师)。各单位在报名和竞赛期间,有疑问可直接与陆家领老师联系:13759502759。
六、为锻炼和培养我校师生的体育竞赛裁判的工作能力,请各二级学院向师生广泛宣传,届时大会将根据组织培训情况择优选派担任运动会执裁工作(体育专业为主)。为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担任裁判工作的师生将不得参加运动会各竞赛项目。
七、由于竞赛运动的性质决定参赛人员必须适应激烈运动,鉴于有在运动场上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例,为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各二级学院在选拔参赛人员时,要严格控制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各学院要正确对待运动成绩和学生身体素质两者的关系,以关爱学生身体为重。现规定如下:
1、对有既往病史不适应参加激烈运动的学生禁止参加竞赛。
2、对要求参赛的学生必须有安全告知记录。
八、请各二级学院将运动会竞赛项目作广泛宣传,做好参赛动员工作以及报名前的选拔。《竞赛规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附通知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1.关于成立2014年冬季运动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2、大会组织机构
3、竞赛规程
4、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附件一:
关于成立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冬季运动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2014年冬季运动会将于11月14日-15日举行。为加强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冬季运动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组织工作委员会
主 任:何福全 梁正卿
副主任:薛斌
委 员:俞竹青 张学高 杨 骅 李宏伟 章新平 刘 燕 宁永刚 杨剑宁
那 薇 赵宗泽屠维能 宁 凡 杨洪涛 冯治良 赵 喜 冯 丽
王 雪 唐 静周晓丽 杨高茂 孟保全 杜瑜妮张树梅 张树丽
组委会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竞赛组、后勤组、保卫组。
各工作组组长,在组委会议上进行分工,按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原则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梁正卿
委 员:薛斌 康 莲 赵 聪 陆家领 杨志仙
特此决定!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二:
大 会 组 织 机 构
组委会下设五个工作组: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竞赛组、后勤组、保卫组
一、组织组
(一)杨林校区
组 长:何福全
副组长:俞竹青 刘 燕
成员: 学生事务部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杨林校区运动会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及实施。
2、负责运动会期间杨林校区的音响和播音。
3、负责奖品、证书的现场颁发,并做好发放登记。
4、审核两校区总预算
(二)海源校区
组 长:梁正卿
副组长:张树丽 孟保全
组 员:教育学院 艺术学院 学生志愿者
主要职责:
1、负责海源校区运动会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及实施。
2、负责运动会期间海源校区的音响和播音。
3、负责奖品、证书的现场颁发,并做好发放登记。
二、秘书组
组长:杨骅
成员:办公室相关人员
1、负责开闭幕式领导讲话稿,座次牌准备。
2、其它协调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李宏伟
成 员:党委工作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运动会宣传布置工作。
2、负责运动会期间的摄影摄像工作,先进事迹的相关报道。
3、负责运动会期间杨林校区的音响和播音。
四、竞赛组
组长:薛斌
副组长:赵 聪 陆家领 杨志仙
成员: 全体体育专职老师
主要职责:
1、负责参赛运动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竞赛项目的编排,编印秩序册(含竞赛日程\竞赛地点分布图)。
3、负责比赛场地器材检查、赛前准备、比赛项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提供运动会所需奖品、奖金、奖状、证书的数量要求。
5、负责做好裁判员培训。
6、拟定运动会两校区总预算。
五、后勤组
组 长:梁正卿
副组长:章新平 宁永刚
成员:后勤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对运动会所需物资采购供给。
2、负责奖品、奖状、奖牌、锦旗,证书的制作准备。
3、负责运动会期间的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其它组做好运动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的会场布置工作。
4、负责组织赛场医疗救护及突发性医疗救助工作。
5、负责运动会期间车辆调配,裁判员、运动员车辆的安排。
6、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
六、保卫组
组长:章新平
副组长:李海平
成员: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运动会比赛场地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持工作,
2、随时准备运动会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
3、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
注:各工作组工作人员不足时可申请学生志愿者协助工作。
二〇一四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十三届
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4年11月14日—15日(星期五至星期六)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三、承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育学院
四、参赛单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
运动员资格:凡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均可代表本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五、比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男女各12项)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铅球(5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铅球(4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二)学生团体项目比赛(取前三名)
1. 30米x20组接力——向前冲(20男、20女)
2. 60米x40人迎面接力跑(20男、20女)
3. 拔河比赛20人(10男、10女)
六、参加办法
1.各二级学院每个项目限报4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2.团体赛按各项要求报名。
3.各二级学院代表队报领队和教练各一人。
4.团体项目:30米接力——向前冲(20男、20女):各单位40人按两人三足共20组进行接力比赛(男生两人一组,女生两人一组,每组用软布条把踝关节缠在一起参加比赛,布条松掉必须回到起点缠好才能继续比赛)。
七、竞赛规则 田径项目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团体赛按照其比赛规则进行。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1.录取:各个单项成绩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含8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接力赛录取前五名。
2. 计分:
(1)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例如:并列第一名,各得8分(即9+7)÷2=8分;则无第二名,以此类推。
(2)接力、全能比赛项目计分加倍。
(3)团体赛按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依次递减最后一名第十名加1分,记入团体总分。
(4)破记录规定:平记录加3分;破校纪录加10分。
3. 说明:
(1)由于海源校区只有二个学院(艺术学院和教育学院)非专业一同与杨林校区比赛成绩合并排列各项目名次。团体项目同样合并计算排名。
(2)专业分为18个代表队,自己单独排名名次。
九、奖励办法
1. 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二级学院给予奖励。
2. 获各单项名次的运动员,前三名有奖牌和证书;后4、5、6、7、8名发证书。
十、道德风尚奖
1. 大会评选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5名,并给予奖励。
2. 评选条件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
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聘请。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截至时间:2014年11月5日下午18:00止。
2. 报名单交教育学院体育教研室:纸制一式两份,一份交报名,一份自存备查;报名表在办公自动化下载,并从办公自动化发电子报名表至陆家领老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3. 填表要求:不得私自修改表格样式,按表格要求填写。
十三、注意事项
使用钉鞋的,鞋钉的长度不得超过7mm(塑胶跑道专用钉),穿钉鞋的运动员严禁进入草坪。
十四、其它
1. 各项比赛如有冒名顶替者,取消顶替人和被顶替人各项名次和集体名次。组委会向全院各运动队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该队队员的所有比赛资格。并进行团体总分扣分的处罚5-10分。
2. 凡对运动会裁判工作有异议者,可按规定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3. 本规定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
4. 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四: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部门
运动会组委会成员
二、评选名额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5名。
三、评选条件
1. 认真执行本次运动会的各项规定,参赛单位领导重视。
2. 遵守大会纪律,入场式队伍整齐、精神饱满、富有新意。
3. 比赛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胜不骄败不馁,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 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5. 发扬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奋斗。
四、评选指标
1. 领导重视15%。主管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并率队参加校运会。
2. 开幕式20%。遵守大会纪律,入场式队伍整齐、精神饱满。
3. 赛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对手20%。比赛中不冒名顶替,无故弃权、罢赛、不 服从裁判等现象。
4. 遵守社会公德10% 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护公物,以及在大会期间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5. 宣传工作15% 比赛期间注重宣传。(向广播台、大会会刊投刊量,到出黑板报等)。
6. 闭幕式20% 准时、整齐。
五、评选办法
各参赛队推荐与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组评选相结合,大会组委会审定。
六、奖励
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锦旗一面。
七、安全
1. 各参赛单位必须特别注意安全,在训练、比赛中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2. 遵守大会统一进、出场指挥;
3. 文明参赛,非参赛项目运动员不得进入场地;
4. 不能向场内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硬包装;
5. 参赛单位可组织好啦啦队,但不得防碍比赛的正常进行;
6. 饮食卫生需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