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6 点击量:953
昆明城市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和班集体评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昆明城市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23年修订)、《昆明城市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近期我院开展了2022-2023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我院已完成对符合条件学生及班集体的审核评定工作,并将名单面向全院公示。名单公示期为3天(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公示期内同学或老师若有异议,可与语言文学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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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学院语言文学学院
2023年12月6日